台式關心:以愛之名包裝著讓人窒息的互動


        過年期間,有一半的人是快樂的,有另一半的人壓力是大的。對於返家面對長輩的「關心」,小資上班族總希望年假期間能夠「加班」,一方面可以多領加班費(自己的年終自己賺的概念),另一方面可以有正當的理由不回家。我常在想:為什麼對多數人來講,回家變成是一種負擔?或許是一種「台式關心」讓人退避三舍吧!所謂台式關心,就是語句表面上都是問候,但是莫名就會讓人覺得想要翻白眼、不舒服、想逃跑。
「什麼時候要結婚?」
(真正意思:怎麼還不讓我抱孫子呀?)
(內心OS:生了是你要幫忙養喔?弄孫都你在玩,累的照顧還不是我們來)
「現在工作還好嗎?」
(真正意思:現在一個月是賺多少?要不要去考公務員)
(內心OS:父母超愛叫小孩去考公職的,是怎樣?)

   孩子和我們一樣是有血有肉,獨立的個體;當他們盡情地做自己時,並不會在意別人的眼光,或者大人的框架,他們往往沈浸在自己的生活經驗裡,全然地去冒險。我們常常假設父母就是在階級概念下行使權力的人,父母理所當然就得掌控孩子的一切,因為他們還小、知識有限等,需要保護。

   但是當孩子已經是成年人了呢?許多父母仍把成年的孩子視為自己的資產或者下屬,但是在教養的過程中,我們真的希望教出一個迷你版的「自己」嗎?你現在的經驗,是不是可以複製到下一代,仍確保可以成功運作?
        而在許多親子互動的過程中,父母教養的方式,其實在毀壞孩子的需求動機,然後他們逐漸對家庭感到失望。心理學家Maslow提出需求層次理論(need-hierarchy theory),人類的許多動機來源是源自於某些需求,人類的動力是各種不同的需求所組成。Maslow 提出五種類型的需求,分別是生理(physiological)、安全(safety)、愛與歸屬(belongingness and love)、自尊(self-esteem)及自我實現(self-actualization)等需求。Maslow的理論不但用來解釋個體行為的動機,也用來解釋人格發展。但是許多父母對於孩子的關心,卻是抽離這些需求




生理需求

   維持生存及延續生命的需求,像是飲食或睡眠等就屬於基本的生理需求,這是最基本的需求,因為人要活下去,才會去追求下一層次的需要。而在父母在養育孩子過程,常聽到這樣的話語,或許為人父母會覺得這是氣話,不要當真,但是孩子不知道那是氣話,在他們發展過程中,父母說的話某一程度對他們來說都反應出事實。
「再吵就不給你吃飯,餓死好了!」
「不穿衣服冷死你」
但詭異的是,在孩子長大後,父母似乎也只會關心孩子的生理需求

「在外要吃飽穿暖呀!不要餓著了」

在台灣社會裡,上一代能付出的愛,似乎就是確保下一代的溫飽,所以吃飽穿暖對上一代的父母而言就是最好的照顧。殊不知在物質相對不匱乏的這代,他們所期待的可能是自尊或者自我實現的需求。



安全需求

   這是希望受到保護,免於遭受威脅而獲得安全感的需求,像是遇到困難需要幫助、職業需要保障、疼痛需要醫治等需求。而面對孩子脫序的行為,常出現的管教是威脅恫嚇,雖稱不上處罰,但是卻造成心理的恐懼。
「你不聽話我就叫大野狼把你抓走」
「你再吵就把你丟掉」
「不乖就叫警察伯伯把你關起來」
「生病了吼!叫你穿暖一點就不聽,帶你去給醫師打針」
        這樣其實是讓孩子恐懼警察和醫師,當真正需要這些專業的時候,反而會產生負向的連結而抗拒尋求協助。



愛與歸屬的需求

   被人接納、愛護、關注及獲得支持的需求,歸屬需求需要與他人建立連結,才能獲得滿足,更重要的是獲得他人接納。每個孩子都知道自己可能會闖禍,但是這和他們是否被接納、被愛以及被尊重,是兩件不同的事情;而父母試圖以自己的愛來限制孩子的行為時,那就是一種情緒勒索了。孩子選擇了與父母期待不同的決定,只要不是為非作歹,我們或許都得意識到一件事情:孩子真正的自己是被祝福的。
「你不乖,我就不愛你了」
「你再這樣不聽話,我就只要哥哥(或其他兄弟姊妹),不要你了」
        這讓孩子認知到愛是需要透過行為來交換,父母並不是因為我而愛我,而是因為我做了什麼而愛我,如果我沒有辦法達到他們的期待,是不是就不被他們所愛?



自尊需求

   希望被人認可、讚美或關愛等,可以維持個人自尊心的一切需求,當孩子獲得愛與擁有歸屬感後,接著需要自我尊重以及他人的尊重,當孩子對自己的優點、價值或者能力有信心,就會在生活裡有更多的生產力。
  但是父母往往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,讓我們的讚美與孩子綁在一起,藉此束縛或者勒索,變成父母評斷下的魁儡,讓孩子追求的不是父母的陪伴及存在,而是追求父母的認同。當一個孩子在猜「父母是不是真的在乎我?」是多麽的迷惘?
「表現好是應該的、理所當然的,孩子不可以讚美!」
「怎麼做得那麼醜,不是這樣做啦!」
「這件事情你怎麼會這樣處理?」
    但多數的時候,很多父母並沒有教孩子怎麼做?他們多數時候是靠自己摸索,但是萬一做錯了,獲得的是責備和處罰,但是處罰並沒有讓孩子學到什麼才是正確的行為?孔子說過:「不教而殺謂之虐」。在責備孩子之前,或許先想想自己是否有善盡教導的責任。若沒有而直接指責,其實對孩子不是那麼公平。

自我實現需求

  孩子的潛能、才華和能力最大的實現,精神上真善美的人生境界需求,及個人所有理想全部實現的需求。Maslow曾說過:「音樂家必須演奏音樂、藝術家必須繪畫、詩人必須寫作才能得到最終的平靜。」無論孩子的職業或興趣如何,他們都會嘗試擴大自己的能力,讓自己獲得發展。但很多時候,我們都希望孩子變成醫師、工程師或企業家等角色,也許是滿足自己的期待、也許是在為孩子規劃道路,但這真的是最適合孩子的嗎?
「你不要去唸OO系,以後不知道要幹嘛!」
「你要做OO,這個可以當飯吃嗎?」


我們得全然接受孩子是獨立個體,當在教養的時候,脫口而出「我是你爸媽」就意謂著我們進入了自我中心的領域,面對孩子我們不該存有私心,因為孩子一開始來這個世上,並不是他自己的選擇,不需要讓他背負著原罪。我們能做的就是讓他好好長大,他想學什麼?工作要做什麼?想和誰進入婚姻?雖然和父母關係密切,但是孩子仍是獨立的個體,而不是父母自我的延伸。
  與孩子建立關係,滿足他們的需求,我們需要傾聽孩子的心聲,聽見他們真正想說的話,因為一旦權威擺在親子之間,父母往往是聽不到真話的,聽聽孩子的心聲,而不是忙著處理、糾正或說教。有時候我們都還沒有觀察到孩子的需求,卻先要求孩子配合父母當下的狀態,這樣往往會產生一種錯覺,為人父母以為自己嘗試融入孩子的生活,但其實是強迫孩子順服父母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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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:臨床心理師 林俊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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